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

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梅园新村路,包括梅园新村17号、30号和35号。1946年5月至1947年3月,以周恩来为代表的中共代表团在此与国民政府进行和平谈判。

梅园新村30号是周恩来、邓颖超办公和居住的地方,并经常在此接见民主人士、外国友人和记者朋友。内有二层楼房3幢,共18间,占地面积431.75平方米,建筑面积361.1平方米。主楼楼下有办公室、会客室、卧室、餐室等,楼上设有机要科等。为防止特务的监视和破坏,中共代表团将院墙加高了一倍,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并在传达室和后边西晒台上各加盖了一层小楼。院内的翠柏、石榴、铁枝海棠、葡萄和蔷蔽都是当年中共代表团留下的。整个院内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风貌。

梅园新村35号是董必武、李维汉、廖承志、钱瑛等同志办公和居住的地方,内有砖木二层楼房1幢,砖木平房2座,共11间,占地面积155.25平方米。建筑面积192.1平方米。楼房楼下是董必武、廖承志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楼上是李维汉、钱瑛办公和居住的地方。中共代表团为了工作的方便与安全,将与梅园新村31号特务监视站相通的原有大门堵死,在东边开了一个小门,与梅园新村30号相通,并在小院内两边加盖了两座小平房,以此挡住31号特务的视线。东边平房是政策研究室办公室,西边平房是警卫室。

梅园新村17号是中共代表团办事机构的所在地,有砖木三层楼房1幢,二层楼房2幢,砖木平房2座,共29间,占地502.13平方米,建筑面积725平方米。其中,北边一幢楼房是中共代表团办事机构。楼下设有小会议室、新闻组、抄报室、第十八集团军驻京办事处处长办公室,楼上设有电讯组、外事组、军事组、党派组和妇女组。南边楼房是中共代表团到南京后加盖的。楼上是工作人员的宿舍,楼下是饭厅,中共代表团常在这里举行大型记者招待会。

谈判最终因国民党坚持独裁内战政策而失败,但在此期间,以周恩来为代表的中共代表团在国统区广泛地领导和开展爱国民主运动,争取朋友,教育人民,对开辟第二条战线,加速解放战争胜利和迎接新中国诞生,做出了重要贡献。

1996年,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